教师作风“十不准”

时间:2016-09-27    来源:admin    浏览: 次
新郑中专作风“十不准”
 
为加强处室、专业部、教职员工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,严肃工作纪律,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若干意见》、郑州市市委市政府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二十条规定》和新郑市机关作风“十不准精神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现做出如下“十不准”规定:
一、不准工作时间无故迟到、早退,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。
二、不准在学校工作电脑上安装游戏、聊天、炒股等软件,工作时间严禁看影视剧、看小说、玩电脑游戏(手机游戏)等。禁止在值班期间空岗、脱岗或转移、关闭通讯工具。
三、不准工作时间带小孩进入办公室(会议室)、随意串岗、扎堆聊天。
四、不准上课打手机、吸烟、吃东西、接待来客。
五、不准无教学计划、教案上课。禁止随意停课,强迫、劝导学生转学。
六、不准对来校家长和办事群众态度冷漠、推委扯皮、言语粗暴。禁止讽刺、挖苦、歧视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。
七、不准借职务之便吃、拿、卡、要。
八、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,严禁在办公室打牌、赌博、玩游戏。  
九、严禁在会议期间用手机浏览网页、发短信。
十、不准环境不洁,办公场所要整洁、卫生、有序。工作期间要衣着整洁、举止文明、行为规范。
对违反“十不准”规定的教职员工,一经查实,将根据学校有关考核、规定从严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