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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郑中专任课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
时间:2018-03-23 来源:教务处 浏览: 次
新郑市中等专业学校2017-2018学年下学期
任课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
为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,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,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根据新郑市教育体育局对我校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,结合教育部《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》和学校实际情况,学校特与您签订如下安全责任目标:
一、严格履行责任
(一)任课教师
1.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,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2.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。
3.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并立即上报班主任,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、告诫、教育,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。课间负责本楼层就近楼梯间、楼层的安全工作。
4.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,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,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。
5.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,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,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。
6.开展“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”。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,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、防劫防骗、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。
7.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。
(二)其他
1.每周排查所在办公室的安全隐患并上报有关部门。
2.下班离开办公室,做到关闭门窗、关闭电源。
二、失职追究责任
学校将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。凡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,按照学校责任追究制度,对有关责任人年终考核中扣5分,并取消该责任人当年度评先表优资格;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,要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、刑事责任。
三、责任书有效期
本责任书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,至2018年8月30日。
责任人(签名): 教务处主任(签名): 学校(盖章):
年 月 日
任课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
为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,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,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根据新郑市教育体育局对我校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,结合教育部《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》和学校实际情况,学校特与您签订如下安全责任目标:
一、严格履行责任
(一)任课教师
1.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,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2.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。
3.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并立即上报班主任,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、告诫、教育,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。课间负责本楼层就近楼梯间、楼层的安全工作。
4.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,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,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。
5.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,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,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。
6.开展“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”。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,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、防劫防骗、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。
7.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。
(二)其他
1.每周排查所在办公室的安全隐患并上报有关部门。
2.下班离开办公室,做到关闭门窗、关闭电源。
二、失职追究责任
学校将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。凡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,按照学校责任追究制度,对有关责任人年终考核中扣5分,并取消该责任人当年度评先表优资格;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,要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、刑事责任。
三、责任书有效期
本责任书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,至2018年8月30日。
责任人(签名): 教务处主任(签名): 学校(盖章):
年 月 日

